2013年2月28日星期四

儒家思想

轉載

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時間:2010-10-13 13:55   來源:北京晨報
  孟子生於戰國時代。在春秋時代,東周中央政權已經逐漸失去對各個諸侯國的控制,諸侯們紛紛坐大,互相爭霸,形成了所謂“春秋五霸”。總之,在春秋時代,傳統秩序已經開始瓦解,禮崩樂壞,諸侯反目,天下動蕩,戰禍連綿。孟子對春秋時期諸侯之間爭權奪利的戰爭有一個著名説法,叫做“春秋無義戰”。孟子在很多方面都深化與發展了孔子的思想。特別令人驚異的是,時隔兩千多年,他的許多思想直到今天仍具有強烈的現實意義和普遍的文化價值。翻開《孟子》,撲面而來的是強烈鮮明的民主意識,人民至上的政治理念貫穿于《孟子》全書。孟子思想最可貴的價值首先就體現在他永不停歇的民主吶喊,這吶喊如同燈塔,射穿了專制制度的黑夜,暴露了社會醜惡的現實,抨擊了統治者的殘暴,表達了老百姓的呼聲。孟子的政治思想集中體現在四個方面。
  孟子關於民主有一個著名的理念,那就是:“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孟子盡心下》)這個理念告訴我們,老百姓是最寶貴的,老百姓的利益是至高無上的,和老百姓比起來,決定國家命運的社稷神靈都是次要的,國君在國家的天平上則是分量最輕的。“民貴君輕”的思想在先秦諸子中絕無僅有,它是兩千年封建社會中最響亮的民主呼聲。從“民貴君輕”的政治理念出發,孟子強烈抨擊了殘暴的統治者魚肉百姓所造成的貧富懸殊:“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饑色,野有餓莩,此率獸而食人也。獸相食,且人惡之,為民父母,行政,不免於率獸而食人,惡在其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你的廚房裏有肥肉,你的馬廄裏有肥壯的馬,但老百姓的臉上都是饑餓的菜色,野上橫陳著餓死的屍體。這簡直就是率領野獸吃人哪!野獸相殘,人都厭惡;你們這些所謂老百姓的父母官,奉行的政策就好像率領野獸來吃人,哪還有資格做老百姓的父母官?在中國歷史上,孟子是最勇敢地抨擊統治者的殘暴,最尖銳地批判貧富懸殊現象的思想家,因此也是最出色地履行了知識分子天職的思想家。上面一段話和後來杜甫的“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同樣令人觸目驚心,孟子的言論更迸發出一種憤怒的犀利。從民貴君輕的政治理念出發,孟子堅決反對帝王擁有絕對權力,他將君臣關係視為互相制約、互相對等的相對義務關係,這就是他所説的“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讎”(《孟子離婁下》)。從“民貴君輕”的政治理念出發,孟子更認為統治者不能體現人民的意志,不能代表人民的利益,犯了嚴重錯誤還不改,被統治者就完全有權力更換統治者。齊宣王向孟子請教卿的職能是什麼,孟子回答説,國君犯了嚴重錯誤,貴戚之卿負責規勸他。如果反覆規勸國君還不聽,卿就可以換掉他。從“民貴君輕”的政治理念出發,孟子甚至明確地肯定人民有報復殘暴的統治者乃至發動革命戰爭、推翻統治者的權利。鄒國和魯國發生衝突。鄒國官吏死了三十三人,老百姓一個都沒死,眼看官吏去死卻不救助。鄒國的國君很惱火,向孟子訴苦,説殺掉這些見死不救的百姓吧,太多了殺不過來,況且都殺了誰來交稅呢?不殺吧,又真是心理不平衡。孟子卻説這個國君活該。為什麼呢?孟子指出鄒國大小官吏平時殘害百姓,等到他們面臨危險的時候,老百姓當然沒有義務幫助他們。不僅如此,孟子還進而認為百姓完全可以把這場衝突看成報復本國官吏的機會,所謂“夫民今而後得反之也”(《孟子梁惠王下》),“為匹夫匹婦復仇也”(《孟子滕文公下》)。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中四 以畫為喻


作者在本文主要採用比喻說明的手法。第15段都是具體地談繪畫,這對表達本文主旨有甚麼好處?試從內容鋪排和表達效果兩方面作出說明。(提示:如果開宗明義談寫作,你認為效果會怎樣?)
答:內容鋪排方面:
(1)作者在第1-5段,把圖畫分為兩類,說明繪畫的動機、條件,然後作小結,最後一段才道出寫作目的,條理清晰,層次分明(1分);
(2)寫作的道理刻意地留到最後才揭曉,可以製造懸念,並回應篇名「以畫為喻」的題旨。(1分)
答:表達效果方面:
(1)   如果通篇都是談寫作方法,可能予人老生常談之感,未必能夠吸引讀者閱讀的興趣。採用比喻說明的手法,較為別出心裁,令讀者印象深刻。(1分)
(2)    寫作的道理比較抽象,談繪畫較具體,以繪畫作比喻,讓讀者更容易明白。(1分)

2.
6.   作者在第4段提到繪畫「非實用畫」時,指出「有時為了要增加表出的效果,還得以意創造」。根據作者對三棵老柏樹的觀感,想想繪畫時可以怎樣「以意創造」?試跟鄰座同學說說你的看法。(4)

作者說繪畫三棵老柏樹,目的是表出「彷彿是超然不羣的人格的象徵」。(1分)「以意創造」就是增添一些實際上不存在或沒有發生的情況。(1分)譬如為了突出老柏樹的生命力,我們可以繪畫暴風雨中的老柏樹,縱然被狂風吹、大雨打,但仍然屹立不倒。這就是添加實際不存在的材料來表現繪畫對象的特質。(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