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4日星期四

中四自選功課一:同性婚姻

中四自選功課一:同性婚姻
發言形式:
1.4A 姓名 學號
2.題目:(請輸入題目,任選一題)
3.見解論證(150-350字)(可從一至三個角度作答,分1-3段,每段150字):
段落結構:
A.立場的中心句
B.具體論證

指定完成者:1,4,6,9,10,11,14,18,21,22,23,33,35,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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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品:論證深入
1 4A 劉嘉敏 18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A立場的中心句:不立法保障性傾向人士只會造成社會及政府受到干擾
B具體論證:由於香港近年來被西方不少國家或地區的不同性觀念融入,所以香港出現不同性傾向人士已變得普遍,因此若香港同性的法案不再通過的話,香港便不能勢將隨著西方不少國家或地區的觀念,導致不同性傾向人士進一步的訴求直止妥協為至, 造成社會及政府的衝擊。一方面,若不立法修改相關的法律,而香港又有很多同性的情況,便引起社會廣泛討論及誹議,並牽連整個社會。再者,很多弱勢社群為了爭取立法或平等機會,也會要求政府強制教育公眾接受同性的觀念以及法例,例如:降低合法性交年齡、近親通婚等,造成人們示威遊行以及大規模的暴動,令社會及政府受影響。

A立場的中心句:不同性傾向人士應有平權
B具體論證:香港所有的人本應享有自由和平等,在性生活上的選擇亦然,在立例禁止性時,不能側重傾向異性戀而歧視同性傾向人士,同時亦不推動平等和人權的理念。另外,不可因為社會大部分人士未能接受小數人的同性傾向,便可剝奪他們的人權,容讓他們被社會歧視。再者,所有人享有言論自由,因此宗教界及教育界的言論和態度不應對同性者造成傷害、中傷;而且由於教會或教育機構帶信念的原故,而豁免於部分反歧視法例,例如不聘請與其信仰相違背的人士,因此,同性傾向人士應有人權自由和言論自由同時受到立法保障。

A立場的中心句:同性傾向人士主要因素是與生俱來和外來因素所引致
B具體論證:在香港同樣有許多研究報告顯示同性戀者並非是刻意的事,側是在同性戀家庭長大的領養兒童是受到同性戀的父母影響,或是生下來就是同性戀者,才弄致種種的心理問題,而後天的同性戀行為也是自然的,而是與生俱來,所以立法保障他們只是一個補償的機會。另外,社會對他們的歧視也可能是傷害的主因,因此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保障他們免再受欺壓

中上品 思考角明確,說服力一般

1.4A 李健能 22
2.同性婚姻
3.見解論證:近年,有人提出應該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我卻持有相反的想法,我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會為社會帶來負面影響,亦會引起不少道德之間的爭議,和立法的必要性不高,效果也是一個未知之數。首先,從社會方面而言,生育下一代是婚姻的其中一種目的,現今世界只是一男一女才可以生育下一代,以目前的科學進度來看,只有異性戀可以生育,同性戀不行。如此一來,把同性婚姻合法化變會引起社會之間的爭議。
其次,就社會道德而言,同性婚姻合法化亦有違一直以來奉行異性戀的定律,社會上的人會極力反對此事。 同性婚姻將「家庭」的定義徹底顛覆,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家庭」不再只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結合。其實,不管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同性戀都依然存在,婚姻只是同性之間的名義,社會亦不一定會認同同性婚姻。
再者,就立法的必要性而言,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當部分同性戀者結婚後在人群面前也有可能會受到歧視,不會因為其合法化而視之為合乎常理。由此可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效果其實不大,反而會惹來更大的爭議。如果同性戀者之間真的存在愛,根本不需要結婚也能長相廝守。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要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呢?

中上品:
1.4A 陳家標 4
2.題目:同性婚姻
3.見解論證:
  近日,同性婚姻的議題可謂城中熱話,我個人認為同性戀者並無做錯,但他們的權利卻被削減,實在是不公平,所以,我支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同性戀者的性取向跟正常人不同,但這個傾向並不一定是他們自己選擇的,很大部分的同性戀者是因為先天的影響而改變性取向,他們無法與異性正常交往,轉移和同性交往,既然有先天性疾病的患者能得到社會大眾的關心、同情,為甚麼同性戀者卻要受到人們的白眼,甚至受歧視?很多新閒也指出,同性戀者在各個層面也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例如工作方面,他們明明和普通人一樣,是一位應受公平對待的人,但是就因他們的性取向而被排斥,是極不平等的。所以,我認為絕對有必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
  在社會層面上,有人認為同性戀者會為社會帶來不良影響,因為他們無法生殖,不過,話雖如此,但其實不然,同性戀者可以通過領養孩子來達到繁殖下一代的目的,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不過,社會上有很多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認為會破壞一直以來的傳統觀念,我認為隨著西方觀念融入我們的生活,我們應坦誠地接受同性婚姻,不應完全排斥他們。
  我相信隨時代的進步,人們的思想會更開放,不再局限於異性婚姻,一男一女的配搭,讓同性戀者可以名正言順地結婚,成為社會上正常的一群。
  
上品:

4A張婉怡 09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每個人出生於平等上,也有愛人的權力,即使是同性婚姻也有愛的真諦存在。香港由昔日的漁港發展成多元開放社會,加上英國殖民地的薰陶和維多利亞時代的道德遺風,社會日益進步。所以,我認為香港應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力。

首先,從同性戀者個人角度來看,同性傾向者受到外界的歧視及標籤化,被定性為異於常人的病態行為,更有些家長認為會社會風氣和將來子女的愛情觀。其實,愛並沒有分性別,即使兩人是同性戀者,也會有真愛。我們理應包容,接納和公平地對待他們不應覺得他們與自己不同而歧視同性戀者

其二,從社會角度來看。同性婚姻是不能生育下一代,所以反對同性婚姻人士的觀點是他們無助於社會的嬰兒出生率。結婚是為了兩人的愛情更穩固,其次是建立屬於兩人的愛情結晶品。但現今社會上,有不少已婚人士,沒有生育的觀念,有些更會以寵物來代替成為兩入的結晶品。可見,現今的婚姻與昔日的有所不同,以愛為前題。

其三,從立法的必要性看,把同性婚姻變得合理化目的是讓外界接受同性戀者,並減少對他們的歧視,保障他們的權力。現今,社會與昔日的有很大的轉變,香港變為多元開放的社會。在荷蘭,比利時等也有合法同性婚姻。在巴黎有超過十萬人遊行表示支持同性婚姻,並呼籲立法允許同性婚姻。由此可見,同性婚姻合法化而變得普遍。

上品:
1 4A23 李小冰
2題目:同性婚姻
3見解論證:
普遍上,婚姻多是一男一女遵照社會風俗或法律所建立的關係,並用做鼓勵生育的社會或法律工具。在某些地方,傳統上也曾經有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的婚姻形式,例如中國傳統的大清律法,是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認為無論異性戀或同性戀,婚姻權是基本人權之一。反對的人則多根據傳統或宗教觀念來提出反對。
我是反對同性婚姻的。第一,同性婚姻使道德標準改變。人類希望越改越好,但現在的改變,令人的道德標準愈來愈低,現在的道德觀已瀕臨崩潰,以前許多是非法的行為,現在都要合法化。例如荷蘭等北歐國家,好幾年前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樣社會自由放縱風氣便開始,也通過娼妓合法化,毒品合法化,甚至將合法性行為的年齡降至十二歲。在挪威同性婚姻合法後,人們視婚姻為兒戲,有一個超自由的Norland 縣,有80%出生的嬰兒,都是沒有父親的。這都是整個社會敗壞的結果。人們應有道德與良知,社會必須維護它基本的婚姻法,不可動搖,否則下代不堪設想。
第二,同性婚姻衝擊社會價值觀,影響下一代。一夫一妻制對社會各方面都有好處,能穩定、健全一個家庭及持續發展社會健康,賦予孩子一個健全的人生;相反同性雙方卻不可以生育下一代,而且即使他們領養孤兒來撫養也只會受盡別人歧視的眼光,影響小孩的成長過程,因為同性家庭中的子女,學不到正常的男女行為的分別,還會向上一代學習了歪曲的性別行為,助長了更多兒童有同性戀傾向。另外若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同性戀的老師在課室教學關於同性的知識,便會有許多無知兒童被洗腦,影響他們的價值觀。
第三,同性婚姻引起了傳統宗教衝突。許多主流基督教派和絕大多數穆斯林教派反對同性戀,因此也反對同性婚姻,但也有許多宗教和教派並不反對同性婚姻,有的甚至表示支援。在一個要求宗教自由的社會裏,用政治手段來強迫不同宗教就範就是對所有有良知的信仰者的冒犯。所以當宗教人士被迫要接受同性婚姻時,他們也許會不惜一切全力抵抗,堅守傳統的異性婚姻制度,令社會造成混亂。
若同性戀者雙方都彼此愛著,又何必執著婚姻制度合法化






21 則留言:

  1. 1,4,6,9,10,11,14,18,21,22,23,33,35,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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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4A 李健能 22
    2.同性婚姻
    3.見解論證:近年,有人提出應該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我卻持有相反的想法,我認為同性婚姻合法化會為社會帶來負面影響,亦會引起不少道德之間的爭議,和立法的必要性不高,效果也是一個未知之數。首先,從社會方面而言,生育下一代是婚姻的其中一種目的,現今世界只是一男一女才可以生育下一代,以目前的科學進度來看,只有異性戀可以生育,同性戀不行。如此一來,把同性婚姻合法化變會引起社會之間的爭議。
    其次,就社會道德而言,同性婚姻合法化亦有違一直以來奉行異性戀的定律,社會上的人會極力反對此事。 同性婚姻將「家庭」的定義徹底顛覆,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化,「家庭」不再只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結合。其實,不管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化,同性戀都依然存在,婚姻只是同性之間的名義,社會亦不一定會認同同性婚姻。
    再者,就立法的必要性而言,即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當部分同性戀者結婚後在人群面前也有可能會受到歧視,不會因為其合法化而視之為合乎常理。由此可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效果其實不大,反而會惹來更大的爭議。如果同性戀者之間真的存在愛,根本不需要結婚也能長相廝守。既然如此,那又何必要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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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4a fung ting ting 112013年1月30日 下午1:02

    1 4A 馮婷婷 11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我支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在現今社會,同性戀者或同性婚姻已經不是什麼新鮮的事物,而且有不少藝人也大方承認自己的性取向,引起多個同志團體的關注,所以香港政府不應充耳不聞,及早立法。我認為目前香港的性別歧視條例不夠全面, 西方社會把性別平等中的性別擴大到包括性傾向, 因此人權組織及同志組織也多從其基本人權的角度爭取不因任何人的性傾向而受歧視。
    曾有一名中五女學生因性傾向而被勸退學,會考前教師知道她是同性戀者,會考放榜後,女生成績足可升讀原校,但她最後未能就讀原校,一個比她低分的男同學卻可原校升讀。女生向學校查詢,獲回覆「你不適合在這學校讀書」。這名女學生因性傾向問題而被要求退學, 由此可見, 歧視無處不在。同性戀者面對的待遇不應與普通人不同,因為人人平等,無論是不同種族、膚色、性別或其他身分等,都應在社會上得到平等的待遇,發揮所長以貢獻社會。香港是一個尊重自由、人權、平等的社會,所以歧視是不應存在的,我們每個人都不應因任何的身份而受到歧視,只有立法,才能保障他們的權利。
    我們應對擁有不同性傾向的人士有一顆包容, 體諒的心。政府更需要立法去保護這群有勇氣走出來為自己發聲的人士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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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4a 何詠琪 14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A 立場中心句:每個人都應有平等的權利
    B 具體論證:香港是一個注重平等的地區,不論教育方面,處罰方面每個人都享有同等的對待。但現時還沒有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例如:沒有立法同性婚姻,他們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得到法律上的認同,令他們得不到平等的對待,還會受別人歧視,言語上的攻擊等。當立法後就能得到平等的權利,受到尊重。

    A立場中心句:應要理解同性戀者的感受
    B具體論證:每個都嚮往和自己的愛人有一段美滿的婚姻。同性戀者也不會例外的,他們可能因天生或後天一些因素影響而喜歡上同性的人,他們並沒有因為同性戀感到自卑,也不介意對別人公開,例如:藝人—蘇施黃及女演員—金燕玲為伴多年,但由於並沒有立法同性婚姻,令同性戀者相愛,但不能像平常人一樣結婚。

    A 立場中心句:不盡快立法,可能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
    B 具體論證 :最近香港有個由同性戀者合辦的步行活動,希望能透過和平的形式向政府表達不滿及希望政府關注。但政府並沒有對此作出任何「表態」。而在不久之前,因有外國地區政府反對同性婚姻而引發暴動,影響社區。雖然現時香港同性戀者都是以平靜態度面對,但誰又能確定未來他們會以什麼態度對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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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4a 何詠琪 14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A 立場中心句:每個人都應有平等的權利
      B 具體論證:香港是一個注重平等的地區,不論教育方面,處罰方面每個人都享有同等的對待。但現時還沒有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例如:沒有立法同性婚姻,他們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得到法律上的認同,令他們得不到平等的對待,還會受別人歧視,言語上的攻擊等。當立法後就能得到平等的權利,受到尊重。

      A立場中心句:立法能令同性戀者得到保障
      B具體論證:同性戀者可能因天生或後天一些因素影響而喜歡上同性的人,他們並沒有因為同性戀感到自卑,也不介意對別人公開,但通常都被別人取笑,也被言語攻擊。這才是令他們最大的傷害,他們因此感到壓力亦負面影響心理。立法能有效阻止別人再對同性戀者的「攻擊」,令同性戀者得到保障。

      A 立場中心句:以免發生暴動
      B 具體論證 :雖然有些人反對立法,但由於時代的變遷較多人已接受同性婚姻,而且有資料顯示同性戀者在近年有上升的走勢。政府不能同時滿足兩方,所以應從人數,事態等方面來考慮。如果再遲遲不立法,不排除會同性戀者由本身靜態的步行活動演變成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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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4a 何詠琪 14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A 立場中心句:每個人都應有平等的權利
      B 具體論證:香港是一個注重平等的地區,不論教育方面,處罰方面每個人都享有同等的對待。但現時還沒有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例如:沒有立法同性婚姻,他們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得到法律上的認同,令他們得不到平等的對待,還會受別人歧視,言語上的攻擊等。當立法後就能得到平等的權利,受到尊重。

      A立場中心句:政府應因應時勢而作出改變
      B具體論證:從統計數字得知現在同性戀者比以住增加不少。如果政府不對此立法,為他們作出保障,難免太古舊。政府應因時勢作出改變。例如:政府也對孕婦的丈夫立法讓他們放幾天有薪假,讓他們照顧生育後的老婆。所以政府也應了解同性戀情況,讓他們也能得到應有的權利。

      A 立場中心句:婚姻的真正義意
      B 具體論證 :反對同性婚姻的人都認為同性者不能生育兒女,而且應是一男一女才能結婚,所以不接受同性婚姻。無可否認同性不能有自己的兒女,但究竟甚麼是婚姻?婚姻其實是兩個人對對方作出承諾,互相愛著對方,是一相戀人的重要一節。同性戀者也是愛著自己的另一伴,也希望對另一伴作出永久的承諾,而婚姻就是戀人不可缺少的一環。政府不立法同性婚姻,會對同性戀者不公平,也間接存有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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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4A 陳家標 4
    2.題目:同性婚姻
    3.見解論證:
      近日,同性婚姻的議題可謂城中熱話,我個人認為同性戀者並無做錯,但他們的權利卻被削減,實在是不公平,所以,我支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同性戀者的性取向跟正常人不同,但這個傾向並不一定是他們自己選擇的,很大部分的同性戀者是因為先天的影響而改變性取向,他們無法與異性正常交往,轉移和同性交往,既然有先天性疾病的患者能得到社會大眾的關心、同情,為甚麼同性戀者卻要受到人們的白眼,甚至受歧視?很多新閒也指出,同性戀者在各個層面也受到不公平的對待,例如工作方面,他們明明和普通人一樣,是一位應受公平對待的人,但是就因他們的性取向而被排斥,是極不平等的。所以,我認為絕對有必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
      在社會層面上,有人認為同性戀者會為社會帶來不良影響,因為他們無法生殖,不過,話雖如此,但其實不然,同性戀者可以通過領養孩子來達到繁殖下一代的目的,是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的。不過,社會上有很多人反對同性婚姻合法化,他們認為會破壞一直以來的傳統觀念,我認為隨著西方觀念融入我們的生活,我們應坦誠地接受同性婚姻,不應完全排斥他們。
      我相信隨時代的進步,人們的思想會更開放,不再局限於異性婚姻,一男一女的配搭,讓同性戀者可以名正言順地結婚,成為社會上正常的一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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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 4A23 李小冰
    2題目:同性婚姻
    3見解論證:
    普遍上,婚姻多是一男一女遵照社會風俗或法律所建立的關係,並用做鼓勵生育的社會或法律工具。在某些地方,傳統上也曾經有一男多女或一女多男的婚姻形式,例如中國傳統的大清律法,是實行一夫一妻多妾制。支持同性婚姻的人認為無論異性戀或同性戀,婚姻權是基本人權之一。反對的人則多根據傳統或宗教觀念來提出反對。
    我是反對同性婚姻的。第一,同性婚姻使道德標準改變。人類希望越改越好,但現在的改變,令人的道德標準愈來愈低,現在的道德觀已瀕臨崩潰,以前許多是非法的行為,現在都要合法化。例如荷蘭等北歐國家,好幾年前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樣社會自由放縱風氣便開始,也通過娼妓合法化,毒品合法化,甚至將合法性行為的年齡降至十二歲。在挪威同性婚姻合法後,人們視婚姻為兒戲,有一個超自由的Norland 縣,有80%出生的嬰兒,都是沒有父親的。這都是整個社會敗壞的結果。人們應有道德與良知,社會必須維護它基本的婚姻法,不可動搖,否則下代不堪設想。
    第二,同性婚姻衝擊社會價值觀,影響下一代。一夫一妻制對社會各方面都有好處,能穩定、健全一個家庭及持續發展社會健康,賦予孩子一個健全的人生;相反同性雙方卻不可以生育下一代,而且即使他們領養孤兒來撫養也只會受盡別人歧視的眼光,影響小孩的成長過程,因為同性家庭中的子女,學不到正常的男女行為的分別,還會向上一代學習了歪曲的性別行為,助長了更多兒童有同性戀傾向。另外若同性婚姻合法化後,同性戀的老師在課室教學關於同性的知識,便會有許多無知兒童被洗腦,影響他們的價值觀。
    第三,同性婚姻引起了傳統宗教衝突。許多主流基督教派和絕大多數穆斯林教派反對同性戀,因此也反對同性婚姻,但也有許多宗教和教派並不反對同性婚姻,有的甚至表示支援。在一個要求宗教自由的社會裏,用政治手段來強迫不同宗教就範就是對所有有良知的信仰者的冒犯。所以當宗教人士被迫要接受同性婚姻時,他們也許會不惜一切全力抵抗,堅守傳統的異性婚姻制度,令社會造成混亂。
    若同性戀者雙方都彼此愛著,又可必執著婚姻制度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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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4A 黃慧怡 35
    題目: 若不立法,你認為政府應如何消除社會人士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見解論證:

    若不立法,我認為政府應從以下方面消除社會人士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首先,在學生方面,政府應擔當起支援學校的角色。現時,青少年的性態度比以往開放,但學校對性教育的資源仍然非常缺乏和保守。有見及此,我認為政府可以支援學校,除了針對青少年的需要來製作根據不同性觀念問題(例如同性戀)的教案和性教育教材套,給老師使用之外,學生亦可以透過教材套中更瞭解同性戀並非可怕,藉此消除學生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其次,在支援同性戀者的團體方面,政府亦採取開放及積極的態度。雖然同性戀並不是最近新興之事,但要讓承傳中國傳統思想的香港人接受實屬難事。政府的其中一個重要的職責是幫助社會融合,因此就算不立法來保障同性戀的權利和消除歧視外,但應注那些微小不被人留意的同性戀者團體的需要。我認為政府可以嘗試接觸那些團體,了解和協助他們解決現在正面對的支援同性戀者資源不足和嚴重被社會歧視的問題。或者政府亦可協助和推廣同性戀者團體進行的活動,例如尊重同性戀者權益的小型遊行,將社會人士對同性戀者的誤解與歧視盡早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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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4A張婉怡 09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每個人出生於平等上,也有愛人的權力,即使是同性婚姻也有愛的真諦存在。香港由昔日的漁港發展成多元開放社會,加上英國殖民地的薰陶和維多利亞時代的道德遺風,社會日益進步。所以,我認為香港應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力。

    首先,從同性戀者個人角度來看,同性傾向者受到外界的歧視及標籤化,被定性為異於常人的病態行為,更有些家長認為會社會風氣和將來子女的愛情觀。其實,愛並沒有分性別,即使兩人是同性戀者,也會有真愛。我們理應包容,接納和公平地對待他們不應覺得他們與自己不同而歧視同性戀者

    其二,從社會角度來看。同性婚姻是不能生育下一代,所以反對同性婚姻人士的觀點是他們無助於社會的嬰兒出生率。結婚是為了兩人的愛情更穩固,其次是建立屬於兩人的愛情結晶品。但現今社會上,有不少已婚人士,沒有生育的觀念,有些更會以寵物來代替成為兩入的結晶品。可見,現今的婚姻與昔日的有所不同,以愛為前題。

    其三,從立法的必要性看,把同性婚姻變得合理化目的是讓外界接受同性戀者,並減少對他們的歧視,保障他們的權力。現今,社會與昔日的有很大的轉變,香港變為多元開放的社會。在荷蘭,比利時等也有合法同性婚姻。在巴黎有超過十萬人遊行表示支持同性婚姻,並呼籲立法允許同性婚姻。由此可見,同性婚姻合法化而變得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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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 4a 陳趣珊
    2) 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A 立場中心句:不同性傾向人士都應擁有平等的權利
    B 具體論證:每個香港人都享有自由和平等,大家應有自已選擇的權利,而且新一代的香港人思想也愈來愈開放,還有人的性取向是難以控制,但香港人有少人對於同性婚姻十分歧視,加上出外時做些親蜜的行動,會令周邊的人說三道四。但事實上在香港的同性人士已十分普遍,可惜法律上不認同他們。就好像最近香港富商的女兒與同性结婚,但因家人的反對和香港允許,因此他們去接授同性婚姻的國家註冊結婚,這證明人有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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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論證的中間部分所舉的例子沒有緊扣平等來論,只是段落的首尾提及平等。參考嚴密的論證:第一,同性婚姻使道德標準改變。人類希望越改越好,但現在的改變,令人的道德標準愈來愈低,現在的道德觀已瀕臨崩潰,以前許多是非法的行為,現在都要合法化。例如荷蘭等北歐國家,好幾年前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樣社會自由放縱風氣便開始,也通過娼妓合法化,毒品合法化,甚至將合法性行為的年齡降至十二歲。在挪威同性婚姻合法後,人們視婚姻為兒戲,有一個超自由的Norland 縣,有80%出生的嬰兒,都是沒有父親的。這都是整個社會敗壞的結果。人們應有道德與良知,社會必須維護它基本的婚姻法,不可動搖,否則下代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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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4A 黃詠彤 36
    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見解論證:
    A立場的中心句:支持立法,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其性取向
    B具體論證:同性戀,這個名詞對香港的部份上一輩較為陌生,這不代表同性戀在近年興起,人們只是跟隨潮流。
    在中國歷史中,在明朝已經有不少關於"同性戀"的記載。即使到六,七十年代,同性戀仍然是有,但當時人們思想傳統,
    同性戀者都不敢"出櫃"。直至現在,同性戀問題得到各界關注,在挪威和美國某部份州份以及其他國家已把同性婚姻合法化。
      在香港,同性戀問題存在極大爭議,傳統思想的人認為正常性取向和婚姻應是一男一女,如果同性戀,即有違反道德,他們認為同性戀者相愛不能長久,又不能生兒育女,即不可傳宗接代,視為不孝。不過,香港近年,即使是一男一女婚姻,也未必會生兒育女,甚至有夫婦二人生活到終老,難道這也是不孝嗎?傳統思想只認為婚姻是為傳宗接代,我認為是不對,兩個人相愛直到共偕連理,都只是兩個人的事,每個人也有權利選擇,即使是同性戀,我們不應該歧視,他們不是有問題,只是性取向與我們不同,沒有傷天害理的事。即使將來,同性戀者領養孩子,我不認為對孩子有心理影響,只要家長誠實和公平地把事實,教導他們,我相信孩子是會明白。
      不論異性戀,雙性戀,同性戀,只要是雙方自願和相愛,都是一段普通的愛情,不應該受到不必要的歧視,令他們生活於批評,厭惡中。因此,香港政治應該把同性戀合法化,把應有權利還給同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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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4A 袁雪玲 38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同性婚姻的問題慢慢地浮上水面,近日更成了城中熱話。經過時代的變遷,中國傳統觀念亦有所變化,而我也相信即使同性戀也會有真愛存在。所以我是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的。
    先從同性戀者的角度來說,他們在這個對同性戀持不太開放的態度的社會裏,每刻也愛在社會輿論、家庭朋輩壓力中,受盡別人的歧視異光。他們也希望能得到社會支持同性婚姻,就如第一位公開同志身份的香港女歌手何韻詩勇於為愛而站出來。這樣的愛不但勇敢更存著革命的精神。
    另外,從社會角度而言,香港的出生率一年不如一年,而且同性婚姻不但會為社會帶來負面的影響,更令到生育嬰兒的機會也降低了。不過話雖如此,但出生率問題仍可依靠內地孕婦來港生子來暫時舒緩。更何況,現代婚姻也會出現選擇不產子的情況,所以要過一生的伴無須一定要有兒女共渡餘生,有愛也會長相廝守。
    然而,在立法方面,的確有一定存在價值的必要性。同性戀問題在未被社會關注之前一直也處於卑微的地位上,很多父母也不能接受,不過隨著社會的開放,父母又更豁達地支持自己同性戀的兒女,甚至落力爭取社會人士的認同。為的只是保護他們,不讓他們因同志身份而被欺壓。這令我深深感受到立法的必要性,只要立法保障同性戀者的權利,才會真正保護到他們那無私的愛,同性戀者的愛、父母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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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4A 鄧雪螢 33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150-350字)(可從一至三個角度作答,分1-3段,每段150字):
    我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
    A.立場的中心句:同性戀者只是有著不同的喜好,沒有任何問題,立法有其必要。
    B.具體論證:
    其實同性戀者與市民同為人類,分別只在於有著不同的性傾向或喜好。而喜好其實每個人也有不同,例如甲喜歡閱讀,乙喜歡打球等,但人們也不會對此產生反感,因為人類有不同的喜好是正常的。如把此說法放在同性戀者身上,其實也是同樣道理。因此同性戀者其實沒有問題,立法當然有其必要。

    A.立場的中心句:
    B.具體論證:即使同性戀合法化對生育問題也沒有影響。
    同性戀者最大的問題是不能生育,對於香港現時出生率低的情況,同性戀合法化更是雪上加霜。但即使同性戀不合法,同性戀者也不會因此而改變其性傾向,生育問題也不會有影響。因為性傾向大多數也是天生生成或價值觀改變而造成,一條立法絕對不能改變人們的性傾向。因此即使同性戀合法化對生育問題也沒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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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4A 林芷蕎
    題目:
    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我是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
    A.立場的中心句:香港追上西方的開放思想,不會再及以往一樣保守思想
    B.具體論證:在香港現今的社會已經慢慢追上西方的開放思想,所以不會再像以前中國傳統的保守思想。現在人人講求平等和公平,所以在香港也立法保障了一些人,例如:性別歧視、種族歧視的條例去保障這些人。為何不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的人士呢!這對他們很不公平。既然香港是一個比較有自由的地方,難道香港是一個沒有權利去選擇去愛一些同性別人士的自由嗎?他們又沒有做出任何不合法的事,只是想做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所以我認為香港應該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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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14A陳宇航
    2題目:同性婚姻
    3見解論證:
    同性婚姻一直為世人爭議的話題,綜合以上各方面因素,我同意同性婚姻合法化。
    第一,從道德層面上,尊重同性戀者意願才符道德,同性婚姻一直難為社會所接受,這很大程度上是由於這和傳統價值觀背道而馳,即違反傳統觀念。不少傳統觀念和宗教也反對同性戀,主要的原因是由於這違反人倫和自然定律,即男女的結合才是正統,純潔的, 同性結合卻是不能接受的。其實,所謂人倫,對這種同性的愛本來便不具有約束力,更是一種見仁見智的觀念, 所謂的「自然」亦是, 自然對不同人也沒有一個絕對的定義,只要一個人認為一樣事物是正常的、是他所接受的,這才是自然, 同性戀亦如是。而且傳統價值觀和宗教觀念亦教我們尊重他人,但如我們還是強行把我們自己認為正確的觀念強加於同性戀者,才是違反傳統觀念。
    其次,在人權的立場上,不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可謂剝奪同性戀者的人權, 他們應享有自由戀愛的權利。任何人也應該享有權利,如自由戀愛,但不少同性戀者卻因為不同原因失去自由戀愛同性婚姻的權利, 如法例、社會壓力,以香港為例, 同性婚姻在香港仍未合法,香港被稱為自由的社會,卻不能保障同性戀者的人權,使他們連基本戀愛的權利也失去,怎能自居為「人人平等」的城市, 同性戀者亦有權得到基本的社會權利,如一般人,他們和一般人沒有分別,只是個人喜好有所不同,同性戀在本質上跟異性戀也沒有分別,我們又怎可剝奪其戀愛權利?可見同性婚姻絕對應該合法化。
    亦有反對人士認為如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對社會及人權才有損害,其實不然。其一,有人認為把同性婚姻合法化剝奪反對同性戀者的人表達意見的權利, 其實把同性婚姻合法化並無剝奪其表達意見的權利,他們仍可繼續發表反對意見,但如說合法化等於不接受其意願,那麼反對人士強要同性戀者接受他們的性取向,這樣才是剝奪人權,正如其他人不能因為討厭你的東西而強把他們破壞, 這才是剝奪人權的表現。其二, 亦有人認為,如果同性戀者領養孩子,將會教導孩子同性戀是正常的,由於這些兒童在同性戀家庭中成長,如果本來是異性戀,有可能會被培養成同性戀。事實上,性取向是相當根深蒂固的,不是可以隨便變化的。正如同性戀孩子在異性戀家庭中長期耳濡目染,也沒有被變成異性戀一樣,可見這些言論只是詭辯,不可證實同性婚姻合法化對人權有害。
    綜合以上,可見把同性婚姻合法化是重要而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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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1 4A 霍麟全 10
    2題目: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3見解論證:
    首先,我是絕對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從人權、歧視問題及在愛上人人平等的角度上,均有理據顯示香港是應該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的。

    第一,根據聯合國的指出人權是指"人因其為人而應享有的權利",而其中亦包括自由權。但就是有人會漠視他們的自由權,歧視這些少數。由此可見,因為人們是有自由權以傾向不同的性取向,在人道立場上,我們不應剝奪其自由權,更不應歧視他們,所以政府有必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以捍衛他們應有的權益!

    其次,其實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性取向,絕大多都是先天性的心理性傾向以決定的,他們無法選擇,卻受到外界所謂的"正常人"白眼,其實同性戀者同是正常人,他們的性取向並不影響別人,為何他們要受到歧視呢?再加上,事實上有時候法律本身已經構成歧視行為,如果政府不立法保障他們,即表示了同性戀是應該受到歧視的嗎?有見及此,所以香港政府應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以以免他們受到法律和外界的歧視。

    再者,愛是人人平等的,即使是同性戀也是一種親密感的表現,他們雖則不能生兒育女,但亦能有承諾的存在,表示他們也是在體現出一種愛。此外,題目是說"你支持香港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的權利嗎?為什麼?" ,即是說並不是再把同性婚姻合法化,意味著,這並不會破壞香港的現有法律,只是保障他們,又何不為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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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1.4A 梁子賢 21
    2.題目:立法監管同性婚姻有用?
    3.段落結構:在全世界,有許多喜歡同性的人,我認為同性婚姻如果受到立法的話,必定有許多質疑和反對聲音出現。我將會在社會上和個人方面一一推理。
    首先,在社會方面,有多少名同性戀人仕因為害怕社會輿論而不敢坦白承認自己是一名同性戀,而且當該名同性戀者如果表明自己是同性戀,就很有可能受到自己身邊的親朋好友歧視,又何談同性婚姻。而且當政府立法監管同性婚姻,社會會有很多反對聲音和人人嘩然。既然如此,點解要浪費資源去立法呢?
    其次,在個人方面,同性戀的形成分為先天和後天的。先天的原因可能是因為受到父母遺傳因子影響,因而引起他們的心理性別有所變更。後天則可能因為受到傳媒、身旁好友等原因形成。因為人的一生有不少失敗,有朋友的幫忙和自己的方法解決。當同一名朋友幫忙的次數多了,很有可能因而倚賴,很有可能情感轉變而愛上同性好友,因而愛上對方。
    所而,我認為同有更多方法是比立法監管的好處多,例如是教育他們,不要用過於強硬地匡正他們的性傾向,反而就他們的情況,作出更有效的方法,例如是讓他們多和異性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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